「新一代飛彈巡防艦」重啟

 

艦名/使用國 下一代作戰艦艇/中華民國
承造國/承造廠  
尺寸(公尺) 全長162.8   寬約20.4    型深10.5
排水量(ton) 標準排水量估計6000以上,滿載排水量估計7500噸以上
動力系統/軸馬力 複合燃氣渦輪與柴電推進(CODELOG或CODELAG)
航速(節)

30

續航力(海浬)

6000/16節

偵測/電子戰系統

三維對空搜索雷達*1

多功能雷達

電子戰系統

干擾火箭發射器

水面充氣式誘餌

其餘不詳

聲納 艦首聲納*1

拖曳陣列聲納*1

魚雷預警聲納
射控/作戰系統

 

乘員

船員238,可另外攜帶40人

艦載武裝

MK-75 76mm 62倍徑快砲*1

八聯裝垂直發射器(VLS)模組*8(裝填海弓三、海劍二防空飛彈)

三聯裝324mm MK-32魚雷發射器*2

四聯裝雄風二/三型反艦飛彈發射器*4(共16枚)

近迫武器系統(CIWS)*1

短程防空飛彈發射器*1

雷射武器系統*2

艦載機 S-70(CM)-1反潛直昇機*2

垂直起降無人機
備註

 

艦名 安放龍骨 下水時間
服役時間
役時間
       
       
       
       

──by captain Picard

 


(1) (2) 

 

6500噸船艦船型的初期研究

依照國家檔案目錄查詢網的資料,海軍司令部的海軍造船發展中心在2020年1月10日有一份「國艦國造新型艦艇船模水槽試驗案」檔案,內容摘要提到研究目標是「重點參考本機關提供最新設計發展之現成船體線型,配合新設計案之主要尺寸及任務需求,設計新型船體水下線型;主要探討6500噸級具艦艏型聲納單體船型與2500噸級穿浪艏單體船型之新型船體水下線型流場數值模擬分析,進行計算流體力學分析並估算其阻力曲線,以此為基底作為與船模水槽試驗結果數據比較」。

這顯示至少在2019年開始,台灣海軍已經意識到,此時執行不順利的4500噸級「新一代飛彈巡防艦」恐怕無法成功,於是開始規劃替代方案:例如,「6500噸級具艦艏型聲納單體船型」極可能新一代飛彈巡防艦調整規格,顯示台灣海軍已經有把排水量放大2000噸的準備;而「2500噸級穿浪艏單體船型」顯然設計簡單得多(能基於六百到七百噸級的沱江號/塔江級巡邏艦發展而來),能更快速地開始建造,單艦成本也較低。如果「新一代飛彈巡防艦」這樣的一級主戰艦艇排水量放大2000噸,成本勢必上揚,海軍能負擔的數量自然降低,無法單靠此型艦滿足艦隊的勤務份量。為了兼顧艦隊的質量與數量,建造相對較少、體型與成本較大的一級艦擔負區域防空任務,搭配數量較多、成本較低的小型二級艦,不失為可行的辦法。

在2022年10月,國防部送交立法院的民國112年度(2023年)國防預算書中記載,原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原型艦的建案,2019年因「中科院迅聯專案延緩」,2020年、2021年時因為「無法與中科院簽署全案委製協議書執行」,已編列的預算無法執行只能報繳,因此全案已於今年(2022年)7月13日修訂,改為建造2艘「新一代輕型巡防艦」,使用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原型艦案子剩餘的預算額度和期程。在民國112年度國防預算書中,也包括委外辦理「6500噸級驅逐艦三種艦艏船模阻力及耐海試驗與聲納罩噪音量測評估」案、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約500萬元);另外,預算書也記載,台灣海軍計畫明年(2023年)派員赴美國交流(依照「華美水面艦艇初步設計資訊交換附屬協議」),蒐集國外各型新式武器系統與科技的資料,拓展裝備來源,爭取國外支持合作;同時,藉由參訪美海軍艦艇,獲得關於船艦設計的相關信息、知識與經驗,作為未來設計船艦的參考。

先前海軍2019年5月委託財團法人船舶中心執行的「國艦國造新型艦艇船模水槽試驗之研究與分析專業服務」,以及2020年執行「6500噸艦艏型聲納單體船型」及「2500噸穿浪艏單體船型」水下線流場數值模擬分析的船模水槽試驗,顯示「震海案」新一代飛彈巡防艦擱置後,海軍的確打算兵分兩路,首先盡快執行2500噸級以內的新一代輕巡防艦建造案來填補戰力空隙,而新一代一級艦則打算日後另外規劃新案,以6500噸級為基準。

6500噸級排水型船型三種船艏船模的測試評估

依照2024年1月政府研究資訊系統的公開信息,一項「6500噸級排水型三種船艏船模阻力及耐海試驗與聲納罩噪音量測評估」報告已經完成,主管單位是國防部, 執行單位是國立成功大學,研究期間是2023年4月至12月,研究經費500萬新台幣。 此報告摘要稱,近年來由於台海情勢緊張,基於整體作戰需求評估,6500噸級船型可作為本軍未來發展主要標的; 不同的船艏設計,對於艦體的阻力、耐海性能、在船艏聲納罩噪音性能都會造成影響,此前本軍並無不同船艏的模型試驗資料 可供設計參考,因此透過本研究計畫搭配先前數值模擬結果,對於三種不同的船艏設計,就進行阻力、耐海性及聲納罩噪音等相關性能試驗; 後續將試驗資料用於設計階段 ,確保船舶性能及航行安全,達成作戰需求目標。

此報告稱,本計畫探討現行三種不同的船艏型式,包括傳統船艏、斧形艏和穿浪逆船艏,搭載聲納 (罩) ,將此三 種不同之船艏構型分別在靜水和波浪下作阻力及耐海性能試驗,探討各船艏形狀對聲納罩的交互作用影響, 包含船殼阻力、船舶運動耐海性、聲納罩噪音性能的影響。 本計畫中的船模試驗,可獲取各型船艏於不同設計航速下的阻力曲線,以利後續船型設計開發;並可獲取耐海性 能資料,供後續評估可用性;更進一步,也同時獲取船模聲納罩噪音性能資料,以利後續綜合評估三種船艏與聲納罩的性能優劣,作為後續設計參考。 更重要的一點,本計畫藉由測量聲納罩的噪音,可探討適合試驗船模之材質的各型聲納罩形狀所衍生的噪音,建立有效量測航行中 波浪噪音的技術,對船艦的聲學性能可作重要的參考價值。

依照2024年1月24日自由時報報導,委由成功大學執行的「6500噸級排水型三種船艏船模阻力」,是依據海發中心提供的6500噸級船型資料,以及三種不同的船艏設計,委託製造適於試驗用的縮尺船模,在成功大學拖航水槽中進行船模阻力試驗,包括模擬各種海況下的耐海試驗,以及聲納罩部位的噪音量測試驗。這份報告結論指出,從阻力試驗結果得知,三種船型中,「斧形艏」船型阻力略低,並明顯低於「穿浪逆船艏」;耐海性試驗方面,三種船艏在低船速方面表現大致相同,其中「斧形艏」為略優。在較高船速時,「傳統船艏」耐海性較佳。「穿浪逆船艏」在整體表現上均較差,尤其是在高船速時,甲板非常容易上浪,應是艏部較缺乏預留浮力所造成。 在聲納罩噪音試驗方面,這份報告的整體結果評估指出,「斧形艏」的聲納罩噪音普遍比其他兩種船艏小。 綜合此計畫船模阻力試驗、各式海況下的耐海試驗,以及聲納罩的噪音量測試驗整體比較,此報告認為最佳船艏設計應為「斧形艏」,並作為海軍 船艏設計進一步改良參考。

新一代飛彈巡防艦案重啟

依照2024年5月25日自由時報報導,雖然原先「震海案」的預算被改為研製兩艘新一代輕型巡防艦原型艦,但「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的案子並未消失;經過多次內部檢討及配合國際造艦趨勢之後,決定重新啟動「新一代飛彈巡防艦」,並在去年(2023年)4月公告新巡防艦合約設計技術服務案的詢商,其中註明預定在民國114年(2025年)執行新型巡防艦的合約設計工作。

依照自由時報報導,新的「新一代飛彈巡防艦」預計在2025年完成合約設計,2026年招標建造原型艦。政府高層人士透露,新案的噸位由先前規劃的4500噸,調高為在6000噸以上,艦上配備的艦載相列雷達採主動式相列雷達,垂直發射系統優先採用國造華陽垂發系統,並且配備國造海弓三防空飛彈,承擔艦隊防空及區域飛彈攔截的任務。而艦載主動式相列雷達系統則評估採取外購,並預測美國洛馬公司的AN/SPY-7雷達系統將成為優先爭取籌獲的對象。海軍評估認為,AN/SPY-7與美海軍採用的AN/SPY-6(V)主動式相列雷達系統為同級水平。洛馬集團的AN/SPY-7雷達系統已經能由直接商售管道(DCS)接觸,此時已獲得日本、西班牙、加拿大的採用。

而雷松的AN/SPY-6系列是美國海軍使用的機敏裝備,2019年時消息傳出台灣海軍接觸美方洽詢可獲得性但得到否定答覆,因為當時SPY-6還是管制裝備。 2020年10月台灣海軍向幾個國外主要艦載戰系雷達廠商發出方案徵詢信息,雷松在2020年底的回覆稱SPY-6需由台灣海軍循官方管道,向美海軍專案辦公室(NIPO)提出需求徵詢書(LOR),美國海軍才會考慮是否給予雷松公司輸出許可,對台灣提供此雷達相關信息,意即只能從政府間交易的海外軍售管道(FMS)取得SPY-6的資訊進行評估。 而從2026財年開始,美國海軍的SPY-6量產計畫就會考慮到經由海外軍售管道(FMS)出口給盟邦。


而5月25日的上報則報導,重啟的新一代飛彈巡防艦記取先前4500噸級艦體嚴重不足的經驗,參考各國同型飛彈巡防艦的設計,目前初步規劃排水量最少為6000噸。至於船艦設計是要重新設計,或是輕型巡防艦案(由Gibbs & Cox設計,以美國星座級巡防艦為基礎縮小)進行放大,台灣海軍內部還在討論中。「上報」稱,海軍此時規劃的造艦計劃,包括輕型巡防艦後續量產的性能提升案,以及重啟的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為落實國艦國造政策,建造模式與IDS潛艦量產後續艦一樣,由台灣本土船廠擔任主承包商,船廠依海軍要求規格尋找國外廠商擔任作戰系統的承包商,中科院則扮演協助角色(而不再是作戰系統承包商)。

而關於洛馬集團AN/SPY-7相位陣列雷達,上報稱台灣海軍已經派員前往美國洛馬公司訪廠,聽取AN/SPY-7系統的機密簡報;向美方探詢後確知,台灣可透過商售管道(DCS)接觸引進AN/SPY-7雷達系統。在與台灣海軍的洽談中,洛馬表示若台灣採購AN/SPY-7雷達系統,一部份系統可透過技術方式在台生產,並進行服役後的維修。而台灣海軍已將SPY-7的資訊,納入重啟的新一代巡防艦評估選項中。

依照「上報」報導,關於新巡防艦是否要使用中科院研發的「華陽」垂直發射系統,目前還在評估中;先前在「迅聯專案」向美商購MK-41垂直發射系統安裝海弓三防空飛彈進行作戰測評過程中,海弓三飛彈點火後曾將MK-41發射筒內的擋焰板燒穿,顯示海弓三飛彈的火焰燃點過高、壓力過大,有潛在的安全性問題,而艦載的垂直發射系統與彈艙安全性不容有任何閃失。

2025年度:未能排入年度預算

依照2024年7月6日「上報」報導,海軍在民國114年度(2025年)國防預算中,同時提報IDS潛艦後續量產(7艘)以及新一代飛彈巡防艦這兩個新建案;然而國防部內部討論決定,基於資源分配考量,海軍兩個新增軍事投資案只能擇一,因為潛艦量產為國家政策且已經水到渠成,所以海軍選擇提報IDS潛艦後續量產案,新一代飛彈巡防艦未能排入2025年度的預算。

「上報」稱,雖然海軍曾不斷遊說政府高層,急需籌建配備先進艦載主動式相列雷達系統的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然而,國防部評估當前最需緊急籌補的武器裝備、提升戰力的是後備部隊,因此2025年度國防預算軍事投資項目要先滿足後備部隊裝備。例如,國防部同意陸軍在2025年採購軍備局205廠研發的T112戰鬥步槍,第1批2萬5千把T112戰鬥步槍供第一線地面主戰部隊,原主戰部隊的步槍部分轉交後備部隊使用。

「上報」引述消息稱,海軍已針對新一代巡防艦進行船體先期評估與武器系統訪商,去年(2023年)4月公告新巡防艦合約設計技術服務案的詢商,其中註明在2025年執行合約設計工作。因此,海軍希望國防部能同意2025年度先執行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的合約設計案;然而,國防部評估海軍潛艦與新型飛彈巡防艦預算都很龐大,加上海軍此時還有新一代輕型巡防艦量產案也在規劃中,現階段海軍先以潛艦優先,新型飛彈巡防艦暫緩。因此,新型飛彈巡防艦合約設計案也沒排入2025年度的國防預算中。連帶地,海軍原本規劃在2026年招標建造首艘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原型艦的計畫,也要往後展延。

依照國家檔案網站,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戰鬥系統處、海軍司令部計畫處在2023年8月22日至12月27日期間有一份 「戟海計畫原型艦建造案建案規劃研討作業」,因此「戟海」可能就是重啟的6500噸級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的建案代號。

合約設計工作(2026)

在2024年11月26日,海軍司令部在政府採購網公布「下一代作戰艦艇合約設計案」徵求廠商信息,採限制性招標的最有利標辦理,徵求日期到11月28日截止。 其中提到預定在民國115年度(2026年)執行下一代作戰艦艇合約設計工作,由廠商依本軍艦艇工作分類系統(SWBS-ship work breakdown system), 提出管理與性能系統、結構系統、推進系統、電力系統、偵蒐系統、輔機系統、艤裝系統、武器系統、整合工程等設計圖說 ;而將來參標廠商資格是以投標截止日之前的五年內,完成(或正在執行契約)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亦即船艦設計或監造工作)。 這顯示台灣海軍打算在2026年開始設計新一代作戰船艦。

依照2025年9月送交立法院的民國115年度(2026年)國防部預算書,海軍司令部在2026年度編列「下一代作戰艦合約設計」預算1億4203萬元新台幣,辦理「6000噸級巡防艦原型艦合約設計工作」。預算書指出,因應當前中共對台軍事威脅,與東海、南海水域的海洋與島嶼爭議,故需建立6000噸級巡防艦,以執行遠海訓練、外島運補護航及維護海上交通線安全等任務,增加兵力運用彈性。「下一代作戰艦艇合約設計案」的公開徵求在2025年10月公告,11月7日截止,採限制性招標方式,由得標廠商於2026年提供相關服務。在合約設計階段中,得標廠商會依照海軍艦艇提出的工作分類系統(SWBS-ship work breakdown system), 提出管理與性能系統、結構系統、推進系統、電力系統、偵蒐系統、輔機系統、艤裝系統、武器系統、整合工程等設計圖說。 依照2025年8月29日「上報」報導,2023年4月公告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合約設計技術服務案的詢商,註明在2025年執行合約設計工作;但根據國防部評估,海軍潛艦與新型飛彈巡防艦預算都很龐大,加上新一代輕型巡防艦量產案也在規劃中,故現階段海軍先以潛艦優先,新型飛彈巡防艦預算暫緩,合約設計案沒排入2025年度的國防預算中,使得海軍原本規劃在2026年招標建造新型飛彈巡防艦原型艦的計畫繼續往後展延。海軍原希望在2026年以一年時間完成下一代作戰艦艇合約設計案;據指出,俄烏戰爭後台灣向歐美採購裝備已不受過去的限制,但如何將國外先進的相列雷達、偵蒐與電子系統與中科院研製出的作戰與飛彈系統整合,具有相當的難度;因此小神盾原型艦是否能順利在2027年啟動建造,仍有待觀察。

據稱在2025年9月台北國際航太國防展(TATDE 2025)期間,美國洛馬集團 向台灣國防部高層針對AN/SPY-7相位陣列雷達加上該集團正開發中的艦載版愛國者PAC-3 MSE防空飛彈 進行簡報,明顯是針對接下來台灣海軍的飛彈巡防艦計畫。 洛馬集團表示,雷松(Raytheon)生產的海軍標準防空飛彈系列的交期此時已經排到10年後, 而艦載版PAC-3 MSE由於近年洛馬銳意擴充產能,只需4至5年即可交貨。愛國者PAC-3 MSE艦載版的主要修改包括整合到MK-41垂直發射器裡,以及改用與美國海軍神盾系統 相容的S波段資料鏈(由S波段艦載相位陣列雷達負責上鏈傳輸)。

依照2025年10月25日「上報」報導,海軍正在為新一代巡防艦配置遠距離對陸上目標的打擊戰力,包括委由中科院發展將雄風2E巡航飛彈整合到美製MK-41垂直發射系統裡。上報稱,目前中科院已著手規劃將雄風2E整合到MK-41垂發系統發射的相關修改,包括對彈體與接點進行調整,完成後進行實彈測試(利用先前中科院透過商購管道買進的兩套測試用MK-41發射器)。 而在防空戰力方面,此時海軍正在評估各種選項,雷達包括向美採購AN/SPY-7或美國海軍本身使用的AN/SPY-6(V)主動式相列雷達系統,飛彈包括中科院的海弓三防空飛彈;美國標準SM-6型防空飛彈也在評估項目中;近迫武器系統包括美製方陣近防快砲、中科院的海劍羚飛彈系統等。

依照2026年2月03日「上報」報導,消息人士稱,代號「戟海」的6000噸巡防艦此時依計畫進行合約設計階段,會在年內開標決定設計廠商;但海軍內部初步評估後,認為排水量會超過原規劃的6000噸級,達到7000噸以上。「上報」稱,此案原規劃為6000噸到6500噸之間的作戰艦,裝備主動式相列雷達、裝備中科院海弓三防空飛彈的垂直發射系統,以及雄二、雄三反艦飛彈等武器裝備;後經演念,海軍評估可能獲得的國內外艦載主動式相列雷達系統(如美國洛馬公司的AN/SPY-7雷達系統),以及爭取向美採購標準六型防空飛彈,以及基於安全因素使用美製MK -41垂直發射系統(而不是中科院的垂直發射器),發射單元數量也要增加;而增加裝備連帶使艦體需要更大空間,尺寸與排水量增加,為了滿足航速需求,主機功率也得增加,評估後燃氣渦輪數量需從2部增加到4部。經過以上變化之後,海軍評估認為排水量會超過原規劃的6500噸,從「小神盾艦」(即神盾巡防艦)升級為「神盾艦」(即神盾驅逐艦驅逐艦)。

依照2026年4月15日「上報」報導,為了準備「下一代作戰艦艇合約設計案」,海軍海發中心已經蒐集整理船艦平台設計規範,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台船以及中信造船等潛在競爭者都分別與美、英造艦設計公司接觸。台灣海軍期望透過選擇國外現成船艦儎台設計,加快新一代作戰艦的設計建造工作。台灣國際造船在22026年3月與英國BAE Systems簽署合作備忘錄(MOU),雙方將針對未來海事現代化需求,共同探索水面船艦系統整合及無人海事解決方案等潛在業務合作,咸信包括海軍下一代作戰艦。上報報導也稱,近年來台日安全領域逐步深化,日方關於軍艦平台設計已對台灣已解除管制,海軍也已就符合6000噸作戰艦的日本軍艦平台進行評估;由於台灣海軍下一代作戰艦的基本概念包括網路化與自動化,艦上人員以100人的配置最為理想,所以日方近萬噸的神盾驅逐艦(金剛級、愛宕級、摩耶級等)都不在考慮之內,而秋月級與朝日級驅逐艦的噸位與性能都符合台灣海軍需求。上報稱,日方目前設計最新、匿蹤性能與自動化程度最高的最上級多機能護衛艦,其最大優勢是戰系功能自動化程度高,系統互通性設計也能與美國現役飛彈與武器系統接軌,並能適應多任務需求、提高運作效率,被台灣海軍評估最符合需求的設計。上報稱,台灣海軍除了爭取最上級多機能護衛艦的平台設計之外,作戰指揮管制、無人載具控制等系統功能更是爭取項目的重點;而武器裝備還是以中科院國產的防空、反艦飛彈為主。

合約設計案公布(2026年4月)

在2026年4月15日,國防部正式公布「下一代作戰艦設計評估專業服務」,預算金額1億4160萬元新台幣,投標截止日是5月13日並開標(隨後在5月4日重新公告、投標截止及開標日延至5月20日)。依照招標資料,此項服務案分成三階段,在簽約後半年完成;第一階段是簽約(5月31日)次日起至7月31日止,第二階段則是8月1日至10月31日止,第3階段則是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相較於先前「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合約設計」專業服務案的三階段一年數個月短了不少;這可能意味參與「下一代作戰艦設計」的業者的提案必須擁有相當的完成度,例如與國外廠商合作取得已經驗證的現成設計。

依照此公告附件中的技術規格,「下一代作戰艦」主要規格需求如下:

1.艦體平台方面

1.尺寸長度約162.8m,寬約20.4m,船深約10.5m。2026年度海軍預算中提到「6000噸級巡防艦合約設計工作」,從文件中的尺寸判定,所謂「6000噸級」顯然是指標準排水量而非滿載排水量。以美國柏克Flight 2飛彈驅逐艦為例,其長度155.29m、寬20.4m,標準排水量達到約7000噸級,滿載排水量9300長噸以上。

2.航行與自持力:要求在滿載情況下最大航速可達30節以上,滿載下於16節巡航速率下可航行6000海浬以上。艦上物資儲存(糧秣、淡水及補給品)等可維持30日以上。

3.耐波力:要求在蒲氏風力8級以下,可正常執行除直升機起降以外的所有任務能力,並在蒲氏風力12 級以下要求船艦結構與穩定度無航行安全顧慮。

4.人員編制:全艦總人數為278名,含編制人員238人及非編制額外人員40人。

5.輪機控制方面,艦上具備輪機裝備監控控制臺,能有效管理監控艦上各輪機裝備,並在駕駛室、戰情中心、機艙等部位操控臺具備援功能,確保(主要輪機監控站)故障時由其他部位操控台替代,確保船艦航行安全。

6.艦體結構方面,文件要求船艦結構需可承受蒲氏風力12級以下的最大波浪作用力。艦體主結構板材中,船舯外板及強度甲板採用CRH56高張力鋼板(中鋼依照HSLA-80標準開發的高強度低合金鋼板,先前首度用於IDS國造潛艦上)或同等級材料,其餘用EH36造船鋼板。上層結構以鋁合金(板材A5083-H116,型材A5083-H111)為主,而與主機排煙道相鄰結構若無法降溫至攝氏60度以下者應考慮使用AA5454-H1116板材及AA5454-H111型材料。艦尾主甲板結構強度可承受MH-60R或同噸位直昇機機型起降,機庫結構強度足以承受直昇機及無人機停放。此外,應具備複合式桅塔來裝備電子系統。

7.船艦具備核生化防護能力,重要艙間具備彈片防護能力以及電磁脈衝防護 (EMP) 能力,此外結構及重要系統裝備具備抗爆震能力。此外,配備艦載消磁系統來抑制本身磁信號。

8.跡訊方面,船體外型採降低雷達訊跡(RCS)與紅外線訊跡(IRSS)的設計,具降低水下噪音及磁訊跡

9.直昇機與水面載具方面,需具備直升機飛行甲板及直升機輔降功能 (RAST),以及可停放直升機或垂直無人機的機庫(直昇機庫要求二個)。此外,具備可停放工作艇或無人艇的空間。此外,也要求廠商提供關於採用自動化或無人化設計的人員需求效益研析。

2.推進系統

推進系統要求採用複合式推進系統,包括複合柴電或燃氣渦輪(CODELAG)或者複合柴電與燃氣渦輪(CODELOG)推進系統;所需推進裝備至少包含燃氣渦輪主機、減速機、推進馬達。推進系統(燃氣渦輪機含燃油供給系統及其支援系統、減速機、可變螺距螺槳、軸系等)須滿足抗爆震防護能力需求,在承受水下爆炸攻擊後仍可使用。此文件要求,合約商於建造需求規範需納入以下敘述,推進系統應採由單一「推進系統整合商」進行系統規劃及後續整合作業方式辦理,且推進控制系統供應商必為推進系統整合商。另外,配合國艦國造政策及扶植國內產業研發及製造能量,得要求「推進系統整合商」辦理本案推進系統之裝備選用,應儘可能納入台灣自有品牌為主要選用標的。推進系統整合商應提供以下服務:整合推進系統裝備,含柴油發電機、主配電盤、燃氣渦輪機、減速機、離合器、推進馬達與其控制裝置、推進軸系、可變螺距螺槳…等。

電力推進馬達的額定操作電壓應配合電力系統主匯流排,一般電動機以AC(交流)440V、60Hz、三相交流感應電機或永磁推進電機為主;如使用通軸(排)風動利用圖的小型電動機,可改為AC115V、60Hz、三相或單相電力供應。

3.發電/供電系統

艦艇發電機組方面,要求配備四部以上發電機,(單機)額定的連續輸出功率容量約3000KW;其容量需滿足除最大電力負載需求外,也具備相當於服勤電力28%的裕量 。在合約設計階段,「電力裕量」得視系統裝備之特性,於規劃與設計時採差異性裕量規劃,無服勤裕量系統與裝備以功率餘裕15%來規劃,具服勤裕量系統與裝備採用功率餘裕28%規劃。

供電系統需提供交流6600V 或 690V(待定)電壓、3相,3或4線(待定),週期60Hz的電源,功率因數0.8滯後。發電機組輸出的60HZ電源特性應符合MIL-STD-1399 SEC.300 PART1/PART2。發電機組轉速需與機組的柴油原動機相同,具備防滴型保護(IP44)。激磁方式為無碳刷、自激式、附兩組自動電壓調整器。絕緣等級(轉子及定子)在F 級以上。

艦艇輸配電系統一般限採用三相三線式非接地系統(低於AC 600V)或三相四線式高組抗接地系統(高於AC 600V),後者第四線不得以船體金屬代充導體使用,需採獨立鋪設專屬電纜導體。交流變壓器操作頻率60Hz,含低壓變電器(一次側電壓等級小於600V)、中壓變電器(一次側電壓等級大於600V)等規範。岸電系統變壓器可相容各軍港的AC 440V電源;若採用中壓交流(AC660V)或低壓交流(AC 690V)則需設置「岸電升壓變電器」以利艦岸電併聯供電功能。

艦上用電負載氛圍「生繫(必要)負載」(如與海上航行相關與人員艦艇生存密切的系統,如舵機、消防、戰系裝備等)、「重要性負載」與「一般(非必要)負載)三類。

艦上供電系統預定採用的標準電壓與頻率範圍包括:

1.6600V或690V-60Hz-3相(發電機輸出端或主配電盤)

2.6600V或690V轉440V-60Hz-3相(主變壓器輸出)

3.440V-60Hz-3相(動力電力)

4.440V轉150V-60Hz-3相(配電變壓器輸出)

5.115V-60Hz-3相以及單相(低壓電力)

6.24/28VDC(低壓直流)

而交流(AC)220V電力依照選用裝備與艦艇日用生活設施需求來決定。

戰系用電力轉換設施的電壓是400Hz

艦艇配電系統架構中,主配電盤規劃設計應以複數配置,或至少設置兩組以上,採環形供電網路或區段供電網路等具備未來擴充性的電網路結構,各主配電盤(板)之間需設置匯流排聯絡斷路器。主配電盤應優先以一部發電機組對應一組主配電盤的配置。

直流電力系統包括不斷電系統來作為平台管理系統、日用電機控制、電力輸配電控制、主機控制及其他必要系統的緊急備用電源,以6小時作為緊急備載容量規劃設計條件(可依合約結果修訂)。此外,包括將直流電轉成交流電的400Hz靜(固)態電力轉換器,出電力特性為交流AC 115V或440V 3相。 

另外,規格書有提到「戰系專用儲能系統」,配合「艦載光電近程防衛系統」需求設置,儲能科技應視當前科技技術與籌獲性進行規劃,例如具高能量的安全儲能電池組(如鋰鐵電池、鋰鈦電池、鋁離子電池)、超級電容組、飛輪儲能系統等儲能裝置,可採用單一形式或複合形式組成。系統儲存容量至少250kWh,當艦載電力系統因故無法正常供應情況下,仍可維持「艦載光電近程防衛系統」持續運作1小時;儲能系統所供應的裝備系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光電近程防衛系統」及附屬導引系統。「戰系專用儲能系統」還有充電裝置,配合「艦載光電近程防衛系統」與「戰系專用儲能系統」需求規劃,充電系統可直接供應給艦載光電近程防衛系統外,並可在正常運作狀態下將「戰系專用儲能系統」於3小時內從10%的蓄電量衝蓄到90%以上。

除了依照書面記載在主電源失效情況下繼續維持近程自衛系統工作外(一般而言,應該會由主電網以外的緊急發電機供應),其中提到的超級電容、飛輪儲能等在短時間輸出大功率的放能裝置,因此可能實際上是要因應直接能量武器(雷射武器或電磁軌道砲)的供電需求。

3.指揮/管制/通信/作戰系統

戰鬥系統包含指管系統、航儀系統、整合通信系統、偵搜系統、水下偵測系統、反制系統及射控系統。

指揮中樞記載包含戰情室(CIC)及62 指揮室(即開戰時海軍統一編制中的滴62作戰特遣艦隊),顯示新一代巡防艦」被要求具備作為艦隊旗艦的指揮管制能力(先前主要由基隆級飛彈驅逐艦擔當);這些指揮中數佈置操控臺及大型顯控系統,需配合海軍需求設置狀態管制燈號、情態記錄板、密件櫃...等。

艦上指揮管制通信的記載包含聯成系統、簡易聯成系統、代號「迅安系統」的戰術資料系統、艦機交鏈系統、遙導控制通信系統(主要架構包括「空中載具遙導系統」)。

4.偵蒐/反制/水下探測系統

偵搜系統需求架構包括:三維空中搜索雷達、敵我識別系統、多功能雷達、光學偵搜系統及電偵(電子戰)系統等章節。

水下偵測系統需求架構為多功能聲納系統、深溫儀等,聲納系統包括艦首聲納、拖曳式聲納、魚雷預警聲納、特類聲納等。

反制系統的組成包括主動式電子反制、被動式電子反制(即干擾彈)、主動式電子對策、魚雷誘標及其他誘標(水面充氣式誘餌)等。 

5.射控/武器系統

射控系統組成包括火砲射控、飛彈射控系統、武器系統控制盤等;其中指定的武器系統項目包括76公厘快砲、雄風反艦飛彈、海劍二型防空飛彈、海弓三型防空飛彈、近迫系統(CIWS)、輕型魚雷、雷射武器等。 

武器系統方面,本型艦主要武器系統規劃包括:

(1) 76 快砲 1 座:砲座規劃於艦艏,砲座甲板以下規劃揚彈間、76砲控制面板 (Gun Control Panel,GCP)室、76 砲彈藥庫等。另於鄰近間設置武器維護庫房儲放維保、輔助工具。

(2) 方陣快砲(後CIWS)一 座:規劃於上層結構尾段,砲座甲板下規劃後CIWS控制室、後CIWS裝備間、後 CIWS彈藥庫等艙間。另於鄰近間設置武器維護庫房儲放維保、輔助工具。此應為美製MK-15 Block 1B方陣近迫武器系統。

(3) 雷射武器2套:砲座規劃於船舯部(艦體中段),兩舷各一 座。砲座甲板下鄰近艙間規劃雷射武器控制室、雷射武器裝備間。

(4) 垂直飛彈發射系統(VLS)8套:安裝於艦艏部(76 快砲後方)及舯部位置,裝填長程防空飛彈及中程防空飛彈等,依海軍需求調整飛彈裝填位置。這可能意味著新型巡防艦具備8套八聯裝垂直發射系統,共64管。

(5) 近程防空飛彈系統(前CIWS)1套;安裝在艦首VLS後方,底座高度需高於艦首76快砲,系統為 360 度旋轉型。這顯然是美國RAM或台灣海劍羚等級的短程防空飛彈系統。

(6) 雄風飛彈發射系統1式:安裝於艦舯部位,射角朝兩舷,需滿足裝載 16 枚雄風三型反艦飛彈的需求。

(7) 干擾彈發射系統1式。

(8) 輕型魚雷發射管2座:魚雷發射管佈置維閉空間內,發射口需進行匿蹤規劃(如電動液壓開關艙門),視艙間性質規劃水密或風雨密條件。魚雷發射管鄰近區域視空間來規劃輔助上彈裝置(如電(氣)動捲揚機),並設置發射氣鼓儲納架。

(9) 反魚雷誘標發射系統1式。

(10) 水面充氣式誘餌發射系統2套。

6.艦載直昇機與小艇

直升機能力方面,要求具備MH-60R艦載直升機(或同等噸位直昇機)的起降及垂直整補的能力,並具備起降操作2架垂直起落無人機(以 V-BAT或同等能力無人機為設計標的)的能力,含無人機遙導控能力。船艦具雙機庫,機庫空間可供停放直升機或無人機(收折於箱子)。

直昇機甲板需具備快速輔助固定與牽引系統(Recovery Assist Securing and Traversing System,RAST) ,功能包含藉由鋼纜輔助回收直升機至甲板,並由固定裝置 (RSD) 快速固定直升機於甲板,並校正直升機進庫方向,以及藉由鋼纜及甲板軌道將直升機拖入庫。合約商辦理直升機支援系統規劃設計,應依據美國海軍航空儀台設施公報 (Air Capable Ship Aviation Facility Bulletin No.1K)來規劃設計。

艦載工作艇方面,本型艦規劃搭載一艘RHIB硬殼充氣工作艇及一艘軍用無人艇(設計規劃以海軍訂定的尺寸為準),各具備佈放系統及船架,使本型艦具備工作艇及無人艇之佈放及回收能力。船艦需具備無人艇遙導控能力,工作艇吊架須於母艦靜態橫傾正負10度下,順利執行工作艇的施放及回收作業。工作艇與無人艇系統規劃設計應參考美國海軍技術手冊 (Naval Ships' Technical Manual) 的第583章小艇與小型載具(Chapter 583 BOATS AND SMALL CRAFT)來執行。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