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約90年代巡防艦替換計畫

此為北約90年代巡防艦替換計畫(NFR-90)中,美國通用電機團隊 投標北約防空作戰系統(NAAWS)的縮小版神盾系統提案。

圖為NFR-90中,美國雷松團隊投標NAAWS提案的想像圖,配備C-MAR型相位陣列雷達。

注意艦橋前方與機庫頂上各裝一座瑞士的海衛(Sea Zenith)近迫武器系統。

美國西屋(Westhousing)的NFR-90防空系統提案,雷達系統發展自該公司為B-1B戰略轟炸機提供的AN/APQ-164電子掃瞄雷達。

1989年法國勒布爾熱海軍展(Le Bourget naval exhibition,後成為歐洲海軍展)中出現的法國版NFR-90設計方案,

,排水量約5000噸,配備法國/義大利合作的FAMS(Aster)防空飛彈系統、DCN 100mm緊致型艦砲等。

此種設計後來成為法、義合作的水平線(Horizon)防空巡防艦計畫的基礎。

另一個NFR-90計畫的草案,可能與義大利有關,配備義大利OTO-Breda的127mm艦砲、76mm快砲,

艦尾搭載的直昇機也是義大利海軍使用的海王式。

 

起源

早在1974年,北約幾個主要造艦國家就開始有發展一種共同巡防艦來滿足各國需求的構想。 在1979年,美國、英國、荷蘭、義大利、西德、法國、加拿大等七個北約國家正式針對新一代共通巡防艦展開研究,在北約海軍武裝組織(NATO's Naval Armament Group,NNAG)下成立Project Group 27(PG/27)研究小組,並在1979年10月完成任務需求文件(Mission Need Document);依照此一文件,這些北約國家在1990年代就需要新的巡防艦加入服役,替換各國海軍的舊艦,而新艦需要能滿足多種需求,包括全球部署、防空、反潛、水面作戰以及護航等。北約希望這種新艦具備類似美國神盾艦艇的高防空能力,能同時對抗多個空中目標。

在1980年9月,北約正式將北約90年代巡防艦替換計畫(NATO Frigate Replacement,NFR-90)列入北約參謀目標(NATO Staff Target),成唯一個北約的聯合計畫。在1981年初,北約工業顧問團隊(NATO Industrial Advisory Group,NIAG)成立的Sub-Group 13小組展開NFR-90的初步可行性研究(pre-feasibility study),並獲得北約組織預算資助,執行期間為在1981年2月到1982年10月,參與的北約國家除了前述七個之外,再加上西班牙、挪威、比利時等;共有來自各國超過130家公司參與初步可行性研究計畫,結果在1983年納入北約參謀目標。初步可行性研究主要的重點在於標準化(Standardization)、交互操作能力(Interoperability)、使用彈性(Flexibility)等 ,並初步探討12種不同設計,排水量涵蓋2500到4000噸級。初步可行性研究結果認為3500噸級的艦體載台就可以充分滿足各國的需求,能採用模組化設計來容納各國不同的裝備,而且沒有特殊的風險 ;如果計畫良好,這個共同研發與建造計畫能透過共同研發與大量採購來壓低單位成本,研發階段能節省20%且服役週期維護成本減少12%(相較於各國自行發展與建造)。此一研究也粗估新巡防艦的總需求量至少在50艘以上,在各個參與國境內的船廠建造,艦上次要設備可由各使用國依照需求而自行選擇。

依照NIAG在NFR-90初步可行性研究提出的報告,北約參與國在1983年各自評估參與NFR-90的可行性,並在1983年春的一個北約武裝指導會議( Conference of NATO Armament Directors)提出報告;在會議中,比利時與挪威表示NFR-90無法滿足其需求,並退出計畫,但西班牙則加入了NFR-90 ,使NFR-90的參與國增加到八個。在1984年4月,依照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成果,這八個北約國家簽署NFR-90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的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正式成為NFR-90計畫會員;可行性研究階段由位於西德漢堡(Hamburg)的專案管理辦公室(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統合協調,八個會員國各派出兩名海軍聯絡官。為了NFR-90可行性研究工作,這八個會員國還特別成立國際船艦研究公司(International Ship Study Company,ISS)來進行研究作業,與專案辦公室一同設立在漢堡,由每個參與國各選擇一家廠商組成。然而,成立ISS也在美國造成一些爭議,依照美國的軍備發展規則,政府需要先提出需求徵詢書(Request of Proposals,RFP),有興趣並合乎資格的廠商回覆參與競爭,政府從中選擇一家主承包商;但選擇代表美國參與ISS的團隊則跳過了政府提出RFP的步驟。

NFR-90可行性研究階段在1985年10月29日完成,向NNAG提交一份 超過10000頁的報告 ,其中提出18種以內的不同設計,涵蓋各個參與國的需求以及選擇的裝備,排水量介於4400到5000噸之間;此外,研究範圍也包括工作分配、研發經費分攤、各國之間財務平衡等。可行性研究階段共花費1500萬美元,主要有以下西方國防廠商參與,包括加拿大Acres International Ltd 、法國湯松(Thomson)-CSF、西德MTG Marinetechnik GmbH、義大利Cantieri Navali Italiani、荷蘭的荷蘭信號(Hollandse Signaal Apparaten BV)、西班牙巴贊造船廠(Empresa Nacional Bazan)、英國的造艦廠商以及美國西屋(Westinghouse Corporation)等。

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後,由八個參與國審視,並計畫在1987年1月決定是否要進入計畫定義階段(Project Definition Phase)。八個會員國在1986年7月29日簽署計畫定義階段的參與意向書(Statement of Intent to participate)。當NFR-90計畫進行到此,部分會員國已經為這個複雜龐大的計畫能否如期進行並滿足自身需求感到疑慮,因此在參與意向書中加入若干疑慮與警告。計畫定義階段將制訂NFR-90的具體規格,以及艦上的通用裝備(共通性將達50%),同時選擇供應裝備的承包商。在1988年,ISS完成計畫定義階段的相關具體實作工作。1988年1月,八個參與國簽署NFR-90計畫定義階段(Project Definition Phase)的合作備忘錄,包含NFR-90的規格以及發展框架;然而,英國政府同時也明確表示,除非艦體載台與武器系統在計畫初期階段就能明確制訂,否則英國就不會繼續參與。

依照1985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議的船型(法國版)排水量約5000噸 ,長131公尺,寬14.8公尺。以一種使用法國裝備的版本為例,其航速25節,航速19節時續航力5000海里;艦上配備一座DCN 100mm艦砲、48管裝填Aster-15防空飛彈的垂直發射器(前32管,後16管)、八枚MM-40飛魚反艦飛彈、兩座西北風(Mistral)短程防空飛彈發射器、八枚MM-40飛魚(Exocet)反艦飛彈,搭載一架NFH-90中型直昇機,編制201名人員。

依照各國對NFR-90的需求,美國打算建造18艘,英國12艘,法國、西德、西班牙、義大利、加拿大都是4艘,荷蘭2艘,總計52艘。

(上與下)荷蘭信號(HSA)在1985年左右提出的NFR-90草案,後部正在發射防空飛彈。此種

船型是1985年可行性研究報告後NFR-90的船型構想,艦體長度131m,寬14.8m。

NAAWS/FAMS防空作戰系統

NFR-90巡防艦計畫進行時,另外兩個相關的計畫也一併進行,包括約巡防艦載直昇機(NHF-90)以及艦載防空系統。然而,艦載防空系統也隨之成為NFR-90諸多歧見紛擾的根源,因為這是船艦上最核心的作戰裝備,將會決定船艦載台的設計以及相當多的計畫工作量,幾個有能力研發艦載防空飛彈系統的國家當然都會堅持使用自家系統。與NFR-90最直接相關的一項防空系統研究計畫是區域防空飛彈系統(Local Area Missile System,LAMS),最初由北約工業顧問團隊(NIAG)進行;為了進行這項研究,NFR-90參與國在北約海軍武裝團隊( NNAG)之中成立Project Group 33(PG/33)。LAMS希望能取得一種性能較高的防空系統,包括新型防空雷達、處理能力高的戰鬥系統以及垂直發射的新型防空飛彈,能同時對付多個目標 。然而各參與國無法在LAMS中達成共識, 美國與法國/義大利先前都已經有本身的類似計畫,隨後雙方都各自推動自己的方案,希望在NFR-90取得主導地位。

在1987年初,美國邀請其他七個NFR-90參與國來參與由美國主導的防禦系統計畫,最初稱為海軍防禦初始計畫(Naval Defense Initiative),隨後就改稱為北約防空作戰系統(NATO Anti-Air Warfare System,NAAWS)。NAAWS由美國海軍自身的短程防空作戰系統(Short Range Anti Air Warfare System,SRAAWS)演變而來,原本SRAAWS的目標是發展一種比神盾系統相對簡單廉價、又能在較短距離同時攔截許多目標的系統,適合裝備於尺寸相當於派里級(Perry class)飛彈巡防艦的艦艇上。依照NAAWS的定義,其要求能同時追蹤、接戰多個目標,有效應付飽和空中攻擊 ,又包含以下幾個具體的子項目: 負責長距離對空監視的大量搜索雷達(Volume Search Radar,VSR)、能同時精確追蹤多個目標並指揮飛彈攻擊多個空中目標的多功能雷達(Multi Function Radar,MFR) ,以及擁有點防空自衛以及近程區域防空能力的防空飛彈系統。NAAWS獲得了美國、加拿大、西德、荷蘭、西班牙與英國的支持,這六個國家在1987年10月於華盛頓簽署關於NAAWS的概念研究階段(Concept Exploration Phase)合作備忘錄;多家來自各國的廠商參與NAAWS概念研究階段,並組成三個團隊,都由美國廠商領導;第一組團隊由美國通用電機/動力( General electric and General Dynamics)領導,包含英國的英國航太(British Aerospace)與馬可尼(Marconi)、荷蘭信號(Hollandse Signnalapparaten)、西班牙Inisel、西德西門子(Siemens)與法國Thomson CSF。第二個團隊包含美國西屋(Westinghouse)與麥克唐納.道格拉斯(McDonnell Douglas)、英國馬可尼、加拿大MEL、瑞士Contraves、西德多尼爾(Dornier)、荷蘭菲利普(Philips)、西班牙巴贊(Bazan)船廠、英國維克斯造船工程(Vickers Shipbuilding and Engineering)。第三個團隊包括美國馬丁.馬里塔(Martin Marietta)、洛克西德(Lockheed)、休斯(Hughes Aircraft)、ITT與聯合科技(United Technologies)、西德克魯伯.阿特拉斯(Krupp Atlas and AEG)、英國普來西(Plessey)、荷蘭信號、西班牙巴贊船廠。

之後,美國總共有四個團隊投標NAAWS,分別以通用電機(GE)、西屋(Westhousing)、休斯、雷松為主承包商 。 其中, 通用電機主導的系統自然是神盾系統的縮小版, 其核心是一套由通用電機航太部門(即先前研製SPY-1的RCA,此時已經被通用電機購併)提供神盾系統SPY-1相位陣列雷達縮小衍生而來的「巡防艦相位陣列雷達」(Frigate Phase Array Radar,FPAR) ,仍採用S波段, 每面天線由1056個移相器組成(原SPY-1A每面天線有4480個移相器),長、寬各約2.43m(原SPY-1A是長、寬各3.65m),偵測距離約為SPY-1A的六成,可為標準SM-2與海麻雀ESSM防空飛彈提供中途導引,能同時滿足VSR與MFR的需求 。此外,通用電機稍早也曾有自身開發的電子掃描雷達方案,稱為側向波束轉換技術 (Flanking Beam Switching Technique,FAST),採用頻率較高的C波段,天線體積小於FPAR,能安裝於桅杆頂端;不過 通用電機購併RCA之後,就全力發展以SPY-1為基礎的FPAR 。

雷松的方案以研發中的C-MAR型C波段多功能相位陣列雷達 為核心(衍生自雷松生產的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的MPQ-53相位陣列雷達),西屋的方案則是利用該公司為B-1B戰略轟炸機提供的AN/APQ-164電子掃瞄雷達(這是美國空軍第一種實用化的機載相位陣列雷達 ,系統架構發展自AN/APG-66空用雷達) 為基礎來發展MFR;至於休斯的方案則以現有的MK-23目標追蹤系統(TAS)發展出I-TAS,是各家方案中體積重量與成本最低者,然而性能也相對最低。 通用電機航太部門宣稱他們的縮小版神盾是各方案中性能最好且最為成熟(已有神盾系統的實績)者,雷松的C-MAR與西屋的APQ-164衍生型都還沒有實際運作的 成品(而且西屋衍生自APQ-164空用雷達可靠度應無法滿足要求),而休斯的I-TAS顯然性能差一大截;然而,縮小版神盾系統顯然是全部方案中體積重量最大、架構最複雜、成本最鉅者 ,還需要大量的工程開發工作才能放置在巡防艦等級的艦體上,其他三組團隊都 設法以較簡單的組合方式來滿足基本的抗飽和攻擊防空需求。 飛彈部分,四組團隊的設計都採用MK-41垂直發射系統,通用電機航太部門的方案採用現有的標準SM-2區域防空飛彈與RIM-7P垂直發射海麻雀防空飛彈,至於海麻雀飛彈的生產廠商休斯與雷松,則從1988年開始進行海麻雀飛彈的大幅改良,稱為發展型海麻雀飛彈(Evolved Sea Sparrow Missle,ESSM) ,相關改良包括延長射程、使用與標準SM-2類似的中途指令導引/終端分時照射等技術等,使ESSM能同時接戰多個目標;由於另有專文介紹ESSM,在此不予贅述。

除了美國廠商外,荷蘭信號(HSA)也推出自身的方案來 投標NAAWS,核心是主動相位陣列雷達(APAR,另有專文介紹)以及SMART-L長程搜索雷達 ,分別對應NAAWS定義的MFR與VSR雷達,並搭配美國的標準SM-2與海麻雀ESSM防空飛彈。

在美國推動NAAWS的同時,法國與義大利則聯手展開一項名為防空飛彈族系(Family of Air Missiles System,FAMS,又稱Future Surface to Air Family,FSAF,另有專文介紹)的計畫 。法國與義大利都在1980年代初期開始發展新一代的防空飛彈系統,因為需求相近而決定開始合作。FAMS以同一套核心系統與防空飛彈來滿足陸基與艦基防空需求, 飛彈組合是近程防禦的Aster-15與中程的Aster-30。在1987年11月,法國與義大利簽署聯合發展Aster飛彈系統的需求意向文件(Letter of intent)。NFR-90的八個參與國之中,FAMS獲得法國、義大利、英國、西班牙的支持,這四個國家在1988年6月簽署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備忘錄,為期18個月,參與廠商包括法國Thomson CSF、義大利Selenia、英國的英國航太(British Aerospace)與馬可尼(Marconi)等,費用由四個國家平均分攤。總計包含美國NAAWS與法、義FAMS,共有來自九個國家、132個廠商組成的多個團隊參與了NFR-90的防空系統計畫。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西班牙與英國並沒有立刻在NAAWS與FAMS之間選擇一個陣營,而是同時參與了雙方的可行性研究計畫 。在英國方面,BAE System同時參與NAAWS與FAMS,而Marconi Defence Systems參與FAMS,Ferranti參與NAAWWS。 除了NAAWS與FAMS之外,當時歐洲多國還有進行一項稱為中程地對空飛彈(Medium Surface to Air Missile,MSAM)的研究;在1987年10月,總計有比利時、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挪威、西班牙與英國 簽署合約,展開為期一年的MSAM初期研究計畫。與此同時,英國國防部又與BAE System簽約,獨自進行一項為期15個月的地對空飛彈系統研究, 目標是取代英國陸軍現役的血獵犬(Bloodhound)防空飛彈。 當時英國認為NFR-90將能滿足接替Type-42飛彈驅逐艦的需求。英國內部曾對於是否參與NFR-90爭論不休, 因為當時英國國防業界手中沒有任何一種符合NFR-90需求的現成提案來競標,只能跟隨美國或法、義主導的方案, 屆時英國本國廠商將完全被排除在核心系統之外而使其利益大受影響。除了盤算在NFR-90計畫中能否得到有利的工作分配之外, 這項國際合作計畫能否滿足皇家海軍的需求,也是英國考量與猶豫的重要原因。 雖然有這些雜音,英國在1988年1月NFR-90計畫定義階段合作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簽署時,還是正式決定參與計畫,其投資額為1億英鎊。

困難

由於NFR-90各參與國家的需求與理念互異,整個計畫卻沒有一個有效的主導者與決議機制,導致對載台基本設計乃至於主要作戰裝備等關鍵規格根本無法取得共識;加上各國對於攸關利益的 系統選擇、工作 量分攤、成本分擔等有諸多紛歧,種種因素使得整個計畫裹足不前 、窒礙難行,例如關於防空系統的NAAWS與FAMS兩陣營處於互不相讓的狀態。更糟的是,在NFR-90的計畫架構之下,任何主要規格或裝備的變更,都需要所有參與國的同意,而在參與國對NFR-90主要與次要規格均歧見叢生的情況下,計畫自然很難順利推展。以核心 的防空能力為例,NFR-90無法明確定義到底只需要近程的區域防空,或者需具備中程的區域防空能力,反潛方面各國也甚少達成共識。

除了主要防空系統之外,參與國對其他次要規格也有一堆歧見,例如西德要求船艦要有較大的空間與排水量餘裕,以安裝拖曳陣列聲納,法、義堅持使用自家開發的反艦飛彈,而英國基於福克蘭戰爭的教訓則主張艦上一定要裝備近迫防禦系統(CIWS),其他細節爭議還包括艦內甲板層數(四層或五層)、艦上人員編制數量、推進系統形式( 例如法國與德國希望完全使用柴油機(CODAD),其他國家則希望使用複合燃氣渦輪與柴油機系統(CODOG))、船艦噪訊、抗爆震衝擊的標準、吃水餘裕、橫向穩定性等等,這使得NFR-90很難制訂一個能讓全體會員都滿意的艦體規模,範圍涵蓋3000噸到5000噸級之廣。 由於參與國眾多,每當計畫進入到一個階段,橫跨各成員國的協調溝通工作就得從頭來一次,自然是曠日廢時、事倍功半。

實際上,這八個NFR-90會員國之中的主要造艦國家除了西班牙之外,都沒有將NFR-90當作該國唯一的、最終的未來造艦方案。例如 美國海軍只將NFR-90視為幾個平行發展的下一代巡防艦計畫之一,因為美國海軍本身艦隊規模、情況與歐洲各國大不相同,美國海軍對中型巡防艦的需求總數甚至會超過其他歐洲各NFR-90會員國的總和,例如美國有多達46艘諾克斯級(Knox class)反潛巡防艦等待汰換,以防空為主、價格昂貴的NFR-90顯然與其需求相差甚遠。美國海軍在1980年代中期曾進行一項名為FFX的未來巡防艦計畫,打算建造50艘,但在1986年暫停,似乎是先觀望NFR-90的結果。甚至事後有觀點認為美國在NFR-90的主要目的,是讓美國能成為歐洲各國未來水面艦艇的核心防空作戰裝備的供應者;而法國、義大利則力主其FAMS防空飛彈系統應成為一個歐洲共同的系統,確保歐洲主戰艦艇的裝備不被美國壟斷,而一旦FAMS成為主流,法國與義大利在歐洲各國海軍的影響力與獲利自然水漲船高。

依照原本1984年進行可行性研究階段時,估計首艘NFR-90可以在1992年底進行海試,1994年進入服役;到了1987年,首艦預估的下水時間延遲到1990年代中期, 並在1990年代末期服役。除此了各國的歧見之外,當NFR-90的定義與研究工作持續進行,關於排水量的估計也隨著需求具體化而逐漸增加 (因為NFR-90以防空系統為重點,其技術要求不低),預估的成本持續上揚。節節攀高的成本以及延遲,都開始降低各參與國對NFR-90的興趣,例如西德 1987年就決定將NFR-90的訂購量由原本七至八艘降為四艘 ,另外四艘的空缺則由西德自行設計的新巡防艦來遞補,即F-123布蘭登堡級(Brandenburg class)飛彈巡防艦,其設計預留之後容納NFR-90裝備的空間。

在1989年9月於西德漢堡(Hamburg)舉行的NFR-90基線審查(Baseline Review)之中,提出了一種能滿足所有參與國的規格,稱為「基線船型」(Baseline Ship),並建議接下來的細部設計(Detailed Design Phase)階段就依照此種規格。「基線船型」全長143m,水線長133m,寬15.9m,吃水4.8m,排水量5400~5500噸,推進系統功率30.2MW(40500馬力),航速28節,續航力5000海里,艦上電力供應由四組功率各1200KW的發電機組供應,最大人員編制230人。在此階段,八個會員國總建造數量預估為59艘 ,每艘成本粗估3.5億歐洲貨幣單位(ECU ,後來成為歐圓),或者相當於1989年幣值的德國馬克7.3億元。 早期NFR-90估計建造52艘需要300億美元,到此時已經注定不可能達成,參與國只有兩種選擇,第一是加碼投資來維持預定的性能規格,或者刪減艦體規模與性能來控制預算。

就在1989年9月底NFR-90基線審查進行期間,英國政府突然宣布退出NFR-90(在1990年1月於英國下議院會議中獲得證實),緊接著法國、義大利在一個月內退出,西德與西班牙則在1989年12月退出。下一階段定義細部設計預估花費兩年,需要投入8200萬美元的經費 ,加上NFR-90的平均成本已經超出預期,在當時美蘇冷戰接近尾聲的情況下,這些參與國內部支持大型海軍計畫的意願顯著降低,這可能是讓這些國家決定抽身的最後一根稻草。在1990年1月 荷蘭宣布退出之後,NFR-90會員國只剩下美國與加拿大,1月18日的會議之後,NFR-90就形同取消。

而在NAAWS方面, 同時參與FAMS與NAAWS的英國,在退出NFR-90之後於1990年12月正式選擇加入FAMS並退出NAAWS,隨後西德也宣布退出,很快NAAWS就告取消。關於NF-90的子計畫中,只剩 下NFH-90仍然繼續並實現 ,成為NH-90直昇機。如果NFR-90繼續執行,原訂在1991年完成整個計畫定義階段,1992年到1999年進行細部設計、首艦(First of Class,FOC)的工程發展以及建造,1996到2004年建造四艘屬於德國的NFR-90。

台灣在1980年代末展開ACS先進戰系案,幾個參與NAAWS的美國廠商如通用電機航太部門、休斯、雷松也參與投標 ,其中通用電機航太與雷松仍以雙方各自在NAAWS的提案(縮小神盾以及C-MAR雷達)為基礎,修斯則只參與戰鬥系統的投標;最後,台灣方面選擇通用電機航太部門的縮小版神盾系統。不過台灣ACS案完成初步定義階段之後,也被認為成本與風險過高,在1995年取消。

 

各國後續發展

NFR-90雖然取消,但是大部分參與的國家仍繼續開發新一代防空艦艇,而且繼續使用各自在NFR-90計畫中的提案。例如一同發展FAMS的英國、法國、義大利,在 1993年9月成立三國共通巡防艦的計畫辦公室(Joint Programme Office,JPO),計畫名稱為「下一代共同巡防艦」(Common Next Generation Frigate,CNGF),又稱為水平線(Horizon)巡防艦,核心系統就是從FAMS進一步發展的「主要防空飛彈系統」(Principal Anti-Air Missile System,PAAMS)。然而之後水平線巡防艦又重蹈NFR-90歧見叢生而無法達成共識的覆轍,英國基於福克蘭戰爭的教訓而要求更高的防空能力水平,堅持PAAMS系統必須使用英國開發 、性能較為高檔的Sampson相位陣列雷達,法國與義大利則主張採用義大利主導的EMPAR相位陣列雷達,對於其他諸多規格與工作 分配也沒有交集,使得英國在1999年4月退出了水平線計畫,轉而發展本國的Type 45飛彈驅逐艦。最後法國、義大利的水平線巡防艦計畫分別成為法國佛賓級(Forbin class)與義大利安多利亞.多利亞級(Andrea Doria class),兩者採用相同的艦體與主要系統,使用EMPAR相位陣列雷達;而英國Type 45則是勇敢級(Daring class),使用Sampson相位陣列雷達。雖然分道揚鑣,但英國Type 45以及法、義水平線飛彈驅逐艦都使用PAAMS系統架構以及Aster-15/30防空飛彈系統,也都擁有S-1850M長程對空搜索雷達。

德國、荷蘭、西班牙退出NFR-90後,也轉而自行發展本國計畫。荷蘭的造艦計畫稱為防空指揮巡防艦(Luchtverdedigings- en Commando Fregat,LCF),核心系統是荷蘭信號公司在參與NAAWS時提出的APAR/SMART-L雷達組合,稱為載防空系統(lucht ver Dedings Systeem,LVD Systeem)。德國繼續以F123巡防艦為基礎來發展F124,而西班牙退出NFR-90之後則展開本國的F100巡防艦計畫。隨後德國與西班牙也找上荷蘭進行合作,德國與荷蘭在1993年7月簽署APAR相位陣列雷達的發展備忘錄。沿用與NAAWS類似的名稱,這套新系統的英文是防空戰鬥系統(Anti Air Warfare Systems,AAWS)。在1994年1月,荷蘭、德國、西班牙正式簽署三國共同巡防艦計畫(Trilateral Frigate Cooperation,TFC)的備忘錄。相較於CNGF仍設置聯合專案辦公室,TFC採用更寬鬆的計畫架構,德國、荷蘭與西班牙各自進行本國的造艦計畫,只有核心防空作戰系統 採用共通系統;專案名稱也沿用各自名稱,德國為F-124,荷蘭為LCF,西班牙為F-100。不過西班牙 認為開發全新的防空作戰系統風險太大,在1995年退出TFC,轉而與美國合作。至於德國、荷蘭仍繼續完成合作計畫,德國的F-124成為薩克森級(Sachsen class),荷蘭LCF成為七省級(De Zeven Provicien class);而丹麥也在2000年代後期引進APAR/SMART-L系統,裝備於伊萬.休特菲爾德級(Iver Huitfeldt class)飛彈巡防艦上。

西班牙F-100退出TFC之後改與美國合作,將神盾系統與SPY-1D相位陣列雷達安裝在6000噸級的艦體上,最後成為 艾爾瓦洛.迪巴贊級(Alvaro de Bazan class)。實際上,將神盾系統縮小並整合於中型艦艇的方案,最初也始於NFR-90,這個概念在稍後台灣未完成的ACS先進戰系計畫獲得進一步的發展,最後終於在西班牙F-100上 完全落實。透過與美國的合作,西班牙IZAR(此時已經購併巴贊廠)集團在1999年與美國洛馬(此時已經購併生產神盾系統的通用電機航太部門)與隸屬通用集團的Bath Iron Works造船廠成為先進巡防艦銷售聯盟(The Advanced Frigate CONsortium,AFCON),銷售一系列以F100為基礎的神盾巡防艦,在2000年在挪威的巡防艦競標案中獲勝,成為南森級 (Fridtjof Nansen class),配備AN/SPY-1F相位陣列雷達是SPY-1D的縮小版,也就是從NFR-90的FPAR以及稍後為台灣ACS案提供的ADAR-2N一路發展而來。在2007年,西班牙與美國的同盟又在澳洲防空作戰艦艇(AWD)計畫 取得勝利,提供的是艾爾瓦洛.迪巴贊級的改良型,澳洲稱為霍巴特級(Hobart class)飛彈驅逐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