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之比較研究
                                         作者: 高慶先

一、 前言
  根據軍事戰略的觀點,如果說在1914年深秋德軍的西線大攻勢在馬恩河地區受挫,是因為「希里芬計畫」原案的必要基礎未能忠實地被執行,那麼1940年5月德軍在西線的輝煌勝利,在某種程度上,則必須歸功於「曼斯坦計畫」的立案精神。

儘管這兩個作戰計畫各有其立案背景及戰略構想,但在戰略觀念與計畫作為上,卻似乎存有著某種延續性。在下文中,將先就這兩個作戰計畫的原始戰略構想分別作一個概括性的討論;其次,再將其在戰略構想的異同點進行比較分析;最後,透過概括性的討論與嘗試性的分析,期能理解德軍在策劃攻勢戰略時,其觀念上的延續性,局限性與創造性。


二、 曼斯坦計畫Manstien Plan
  根據鈕先鍾教授的說法,「曼斯坦計畫」(Manstien Plan),最早是出現在李德哈特(Liddell-Hart)於戰後對德軍高階將領的訪談記錄中。嚴格來說,這份攻擊計畫稱為「曼斯坦計畫」並不恰當,因為雖說西線大攻勢的計畫作為,主要是依據曼斯坦的戰略構想而設計,但在細部仍受到陸軍總部一定程度的修改,況且曼斯坦本人並未參與該計畫的最後修訂(註一)。儘管如此,仍不影響該名詞在戰史學界的地位。

有關「曼斯坦計畫」的提出,一直到正式為陸軍總部(OKH)所採用,這段過程確實是相當地曲折離奇,因為在此之前陸軍總部也曾經擬訂過一份西線作戰計畫。在討論該計畫前,首先必須對德國當時所面臨的戰略環境進行概略的回顧。


德波戰役後的戰略態勢
  根據希特勒的大戰略,在東歐問題獲得令人滿意的解決之後,就必須傾全力將法國徹底擊潰,為日後偉大的征俄行動締造一個安全的後方環境。故自1939年深秋,希特勒便不斷地催促陸軍總部應盡速擬訂西線攻勢計畫,並展開攻擊。

  既然英法拒絕接受任何型式的妥協,唯有徹底擊潰法國軍事權力,才有結束歐陸對峙態勢的可能。毫無遺問的,德國必須再次採取戰略主動,同時又必須避免戰爭長期化。因為如果戰爭長期化,西方盟國就有可能運用強大的海權採取包括經濟封鎖等方式,迫使德國與其打一場無止境的消耗戰;其次就東方安全的觀點,儘管有「德蘇友好互不侵犯條約」約束俄軍的部署與行動,然而倘若西部戰線陷入長久而不決,不難猜到史達林會採取什麼行動。因此,德國在時間具有迫切性,唯有再一次的動用其在歐陸的王牌-德國陸軍,對西方進行一次決定性的打擊,才有可能扭轉目前看似不利的戰略態勢。



「黃色作戰」草案
  1939年深秋,陸軍總部奉命進行攻勢作戰的草擬,定名為「黃色計畫」
(Fall Gelb)(註二)。「黃色計畫」就戰略觀點而言,並不能算是一項完整的作戰計畫,故只能以「草案」稱之。
  該計畫將攻勢重心置於右翼的B集團軍,並在A集團軍(左 翼)的掩護之下,向比利時方向進攻,盡可能殲滅聯軍,並應佔領可供對英作戰的海空軍基地。(註三)如果說這項計畫只能夠算是「作戰層次」的初步概略性提示,其實並不為過。第一、 該計畫根本沒有宏觀的戰略構想,目標與企圖的都太過狹小,似乎 只把計畫擬訂到與敵軍接觸為止。第二、 對於後續作戰應如何進行,才能使戰局出現決定性發展或至少有利於德國的後續行動,並無交代。
  很顯然,這份作戰計畫不可能解決德國當時所面臨的戰略劣勢,足以說明陸軍總部對於西線攻勢是如何地缺乏信心,而多數的將領對於是否可能擊敗在裝甲兵力數量上具有優勢的敵軍,也抱持著相當懷疑的態度。因此有一種說法是「黃色計畫」草案只是對於希特勒一種消極的應付手段,許多證據均顯示當時的陸軍總部並不願意與英法聯軍作戰,也因此使希特勒期待的大攻勢一延再延。(註四)



「曼斯坦計畫」的定案
  既然西線攻勢勢在必行,而「黃色計畫」又存有無可避免的先天缺陷,那麼有沒有可能透過一種計畫修正的方式,使其達到足以扭轉全盤戰略劣勢的要求呢?A集團軍參謀長曼斯坦提出了一種全盤的看法:由於英法拒絕政治妥協,因此西線大攻勢必須以殲滅聯軍主力為目的,同時又必須使戰略態勢有利於德國。換言之,倘若第一階段無法盡殲聯軍,則可以在第二階段予以完成,但其前提是第一階段的執行結果必須足以讓德軍在下一階段初期能夠迅速擴張戰果。

  根據曼斯坦的判斷,聯軍極可能依據1914年的經驗,在德軍發動攻擊時,將其主力移轉進入比利時。因此如果德軍依照「黃色計畫」的設計,主攻方向放在戰線右翼,其結果必然會與聯軍主力正面遭遇,充滿小川及運河的荷比低地是絕對不適合進行裝甲作戰的,在此情況下,很難避免戰局長期化。德國陸軍是希特勒手中唯一的王牌,倘若任憑其無止境的消耗,德國將無法善後。


  在古德林的背書下,曼斯坦建議應將突破點放在法軍防禦兵力最弱的戰線中段,也就是阿登地區。根據戰術觀點,阿登地區是歐洲各國參謀本部公認的天險(註五)。因此如果德國裝甲兵力集中於該區,並予以突破,將可以達到下列效果:第一、此地法軍防禦兵力較弱,應可輕易突破。第二、自阿登地區突破以後,是寬闊無比的法北平原,裝甲兵力可充份享有行動自由。第三、德軍可以運用強大的裝甲兵力切斷比利時的聯軍主力與司令部的聯繫,並加以殲滅。

  曼斯坦計畫是假定一開戰,聯軍主力便會自動進入比利時,北翼的B集團軍應盡可能牽制住聯軍主戰兵力。而此時,配備強大裝甲兵力的A集團軍將趁機自阿登地區突破,迅速朝英倫海峽前進,並擊敗來自南方可能的反攻,最後完成對比利時聯軍主力的包圍,予以殲滅。只要毀滅聯軍主力,法國的征服自然不是難事。(註六)

  漢斯-阿道夫.雅各森博士曾在其相關論文中指出,這是一種迫使敵軍主力接受「顛倒正面殲滅戰」,並使我方能夠獲得巨大的戰略利益之偉大計畫。
  由於因「迫降」事件而使「黃色計畫」原案落入聯軍手中,陸軍總部不得不變更作戰計畫,在加上曼斯坦透過非正式管道上呈該構想,並獲得希特勒的激賞,終於迫使陸軍總部採取該計畫。而在細部修改後實際採用,這就是軍事史上的「鐮割計畫」(Sichelschnitt Plan)(註七)



三、 希里芬計畫Schlieffen Plan
  根據學術界的考據,「希里芬計畫」是在1905年12月至1906年2月由當時的參謀總長希里芬所主持完成的。(註八)嚴格說來,這只是一份參謀本部為了因應未來可能發生的德法戰爭,而事先擬好的一份攻勢計畫備忘錄。與「曼斯坦計畫」一樣,「希里芬計畫」是後人為求方便而付予的名詞。
 

  相對於「曼斯坦計畫」,「希里芬計畫」所面臨的戰略態勢更加複雜。由於威廉二世極具擴張性的外交政策,以及龐大的海軍艦隊擴張計畫,已使俾斯麥自普法戰爭結束後辛苦建立的權力平衡結構毀於一旦。法俄同盟、英法協約分別於1893年與1901年簽訂,是此,德國在國際體系中漸形孤立。

  處於這種戰略劣勢下,參謀本部不難想像一旦戰爭爆發,德國將面臨兩面作戰的問題。根據希里芬的判斷,由於俄國國內有嚴重的共產革命問題,因此確信在戰爭初期不必將俄國的實力作過高的評估,儘管它擁有龐大的人力資源與戰略縱深。希里芬認為,德國應尋求在俄軍完成總動員之前,迅速擊敗法國,再移師東線,與俄軍進行決戰,而在對法作戰期間,東線僅需部署少量的兵力。

  對法國作戰必須尋求戰局的短期化應該是毫無疑問的,德軍必須盡可能在一次決定性的會戰中,將法軍主力全數殲滅。根據希里芬的看法,法軍陣地在德法邊界大都已完成要塞化,正面突破的機會不大。但是這種困難卻是可以從比利時迂迴來加以克服的。(註九)有關這一點,希里芬確實沒考慮到這已經構成違反國際公法,破壞中立國的政治行為,而這也是日後英國最後下達參戰決心的主要原因。

  在有關兵力部署規畫方面,希里芬將重心置於北翼,最北翼至最南翼的比例甚至達到8:1的懸殊程度。(註十)在此部署規畫中,兵力最少的南翼將盡可能吸引並導引法軍主力前進;而此時強大的北翼兵力則應迅速通過比利時及法國北部,並在巴黎的西北方向東南迴轉,實施大迂迴,最後將法軍主力全數包圍,殲滅。

  換言之,「希里芬計畫」是企圖將打擊能量集中在突破點,透過大迂迴行動來強迫法軍接受一場絕望的包圍戰。而有關「希里芬計畫」於日後的執行層面,並未依據立案精神來規劃兵力部署,而終於錯失擊敗法國的機會等實際情況,並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故在此不詳述。



四、 戰略觀點的比較分析
  德國因其位居歐洲地理的中心以及與臨國特殊的歷史關係,一旦因外交政策的失誤,或是政府刻意提倡「黷武主義」,都將被視為是企圖改變歐洲權力平衡,立刻就會面臨兩面受敵的戰略困境。因此,從立案背景的觀點來看,「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均代表了德國在不同時期面臨戰略劣勢時,為尋求能夠以軍事手段突破這種困境所作的努力。

  不同於英國所強調的海權,主張以強大的海軍對敵國採取況日持久封鎖戰略。德國是位居中歐典型的陸軍強國,根據地略的觀點,德國在歐陸的軍事行動必須迅速,具有決定性,強調短期局部優勢,才能確保其國家安全。換言之,採取具有主動特性的「內線作戰」,對德國才是最有利的,而「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所呈現出來的,就是這種速戰速決的戰略特色。



「殲滅戰略」
  儘管就技術層面而言,這兩份作戰計畫在設計時,所面臨的問題並不太相同,但確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共通點,那就是如何在兵力部署配合的前提下,在一次連續的軍事行動中,將敵軍主力全數擊潰,換言之,「殲滅戰略」正是問題的重點。安德爾斯將軍在其著作中曾經分析過「殲滅戰略」的使用局限:只有在敵方的「主要作戰區域」(Vital arear of Operations)在攻擊者能夠以一次連續的作戰將其佔領的距範圍內,「殲滅戰略」才會奏效。(註十一)而計畫中的敵人-法國(包括低地國)正符合執行這項戰略的先決條件。



「槌鈷戰術」(hammer-and-anvil tactics)
  德國陸軍兵力有限,充其量也只能夠對敵人維持少量的相對優勢,甚至連這種相對優勢都很難達到。希里芬曾經強調應確保在衝擊點的優勢,才能在初期即掌握戰場主動。(註十二) 因此就兵力部署與戰略意圖的觀點,運用奇襲的手段來彌補數量上的遺憾是絕對必要的。是此,將越野運動能力較佳的兵力大量部署於衝擊點,以期能在初期行動中能夠創造出「奇襲」的震撼,但如何創造出「奇襲」呢?「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均主張以強大的側翼兵力實施迂迴包圍敵軍主力。在正面牽制住敵軍的就是「鐵鈷」;而迂迴至敵軍後方的就是「鐵鎚」,以「鐵鎚」重重的往「鐵鈷」猛敲,擊碎敵軍,這就是「槌鈷戰術」(hammer-and-anvil tactics)。(註十三)早在公元前331年的高格米拉會戰,亞歷山大便是運用這種戰術擊潰在兵力數量上遠佔優勢的波斯聯軍。(註十四)如果說「槌鈷戰術」是創造「奇襲」的手段,那麼支持這種手段的兵力部署大致上應呈現「傾斜序列」(oblique order)(註十五)的特色。



五、 結論與啟示
  自毛奇三戰三勝以後,參謀本部的觀點威權化、作業官僚化以及理論攻勢化已是無可避免的現象。這項傳統深深地影響了「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的基本觀念,那就是「攻勢崇拜」無可避免的決戰論,也就是「殲滅戰」。當然這也無可厚非,因為德國的地理位置早已限制了它的戰略選擇,但也正因為如此,在俾斯麥的戰爭中永遠只有一個敵人。「戰爭是外交的工具,可以被拙劣地運用,亦能被巧妙地被運用」。日後的領導人不明其理,遂過份膨脹本身實力,終於限入「無限戰爭」的迷思中而不自覺,將國家帶向敗亡之途,實應引以為戒。儘管如此,卻不影響「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由其是前者)在軍事史上的傑出地位。
  十九世紀末期在兵器技術領域的發展,間接促使第一次世界大戰各交戰國的攻勢計畫破功,嚴重挫折了軍事當局對於運動戰的信心;然而兵器運用與戰術論證的創新,卻使得第二次世界大戰重返運動戰的型式。「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就基本的戰略構想-對於運動戰的追求與深刻的期望,應是並無二致的。只是1940年曼斯坦所能夠運用的工具遠較1905年的希里芬更適合,更有機會實現如此旺盛的企圖。
  1759年的「魯騰會戰」證明了儘管面對數量優勢的敵軍,只要能掌握衝擊點的優勢,創造出足以使敵軍指揮體系喪失平衡的「震憾」,就有贏得會戰的機會。要想成功地創造出這種「震憾」,除了夠水準的「衝撞能量」之外,「速度」是絕對必要的。在1905年,以步兵為主體的混成兵力可能是希里芬唯一能選擇的工具,但到了1940年,其組織編裝以密切對地支援為主體的空軍兵力,與經實驗論證後大量集中使用的裝甲摩托化兵力的聯合作戰,便構成為創造「震撼」所需的「衝撞能量」與「速度」。簡言之,裝甲兵力就是這股「衝撞能量」,而空軍正是支援這股「衝撞能量」的「超長程砲兵」。
  在漫長的軍事史中,技術的進步往往左右著「攻擊」與「防禦」間的角力:當技術的進步有利於防禦的一方時,一切傳統的攻擊將因退化而喪失其原有的運用藝術;當技術的進步有利於攻擊的一方時,運動戰的藝術又將再度復活,為世人所注意。而唯有能夠掌握這股驅勢,才能在必要的時刻避免「奇襲」,同時又能夠創造「奇襲」,確保國家的安全。「曼斯坦計畫」與「希里芬計畫」所留給後世的省思,便是在此。

註 釋
註 一:鈕先鍾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回顧與省思』(台北:麥田,1996年),頁89。
註 二:鈕先鍾譯,『二次大戰決定性會戰(上)』(台北:星光,1994年),頁23。
註 三:同註 一,頁83。
註 四:國防部史政編譯局譯,『二次大戰各國戰爭指導(上)』1989年,頁165。
註 五:同註 一,頁91。
註 六:同註 二,頁27。
註 七:同註 二,頁29。
註 八:鈕先鍾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史』(台北:燕京,1977年),頁153。
註 九:同註 八,頁152。
註 十:同註 八,頁154。
註十一:鈕先鍾譯,『希特勒征俄之役』(台北:麥田,1994年),頁40。
註十二:鈕先鍾著,『歷史與戰略』(台北:麥田,1997年),頁277。
註十三:同註 十二,頁208。
註十四:同註 十二,頁208。
註十五:同註 十二,頁226。